【江苏网人民政府】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新闻发布会

发布者:唐瑭发布时间:2024-11-15浏览次数:10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也是重要生产力。为进一步提高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省政府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负责人介绍解读《意见》和《办法》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数据局副局长王万军先生、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许伟先生、省科技厅副厅长赵建国先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池宇先生、省数据集团总经理徐彦武先生。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魏赟。首先,请省数据局副局长王万军先生介绍情况。

王万军(省数据局副局长):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我省数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意见》和《办法》。根据安排,今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我作简要介绍。

一、《意见》情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增列为一种生产要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在农业经济时代,劳动力和土地是主要生产要素;在工业经济时代,资本和技术是重要生产要素;数据则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随着数据融入经济社会生活,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推进,经济社会更快向前发展,数据产业这一新形态催生而出。

今年9月,国家数据局起草的《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将数据产业定义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产品或服务开发,并推动其流通应用所形成的新兴产业。包括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如果把数据比作原材料,那么数据产业就是围绕如何将数据“加工”成为更有价值的产品而形成的经济产业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包括加工所需的工具(数据技术)、参与生产加工的经营主体(数据企业)等。

江苏是数字经济大省,发展数据产业兼具数据海量、场景丰富和产业基础扎实等多重优势。省内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苏州大数据交易所等已集聚数据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千余家,累计交易额超过20亿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率先出台推进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快构建主体活跃、支撑有力、开放创新的数据产业生态,对于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加快“数实融合强省”建设、培育新质生产力具有现实意义。《意见》的出台,是我们积极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抢占数据产业新赛道,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意见》对我省今后一段时期数据产业培育发展作出总体部署,分为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作保障三个部分,其中重点任务包括夯实数据资源供给能力、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培育多元化产业经营主体、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增强产业发展综合支撑等六个方面,共24项任务。

《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省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完成数据产业全链条布局,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引育1000家数据企业,形成1000个高质量数据集,打造2000个典型数据产品,建立50个数据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数据产业生态更加完备等主要发展目标。

《意见》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突出数据产业全链条培育思路。《意见》坚持整体性、系统性思维,聚焦数据资源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数据安全企业及数据基础设施企业等经营主体培育,提出数据供给、流通、开发、市场、支撑等全链条思路和具体可落实的工作举措,尤其注重做强经营主体,繁荣产业发展生态,推动数据富集企业向数据资源企业转型发展,支持数据企业集成多元数据业务和技术能力,向综合型、平台化方向发展。

二是突出持续深化改革和鼓励先行探索。《意见》聚焦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提出推进出台江苏省数据条例,成立省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构建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推进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数据标准规范;建立全省统一的数据交易制度体系,探索构建价格形成和收益分配机制等。鼓励各地开展产业发展创新实践,支持各地探索“算力券”精准发放形式,降低企业、科研机构算力使用成本,支持有条件地方设立数据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数据产业,加强典型案例推广等。

三是突出制造强省和数据大省优势发挥。《意见》重点就企业数据、行业数据价值释放等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包括构建企业数据资源体系,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加强数据开放和开发运营,提升中小企业用数能力,建设行业数据集、行业数据空间、行业大模型,引导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基础算法库和轻量化开发工具等,充分体现江苏作为制造强省和数据大省的发展特色和比较优势。

四是突出数据产业生态和支撑体系构建。《意见》提出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名企名牌,培育一批具有生态引领力的数据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加快数据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数据产业园区,引导各地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推动数据赋能千行百业,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支持城市数据空间建设,鼓励数据企业面向教育、医疗、出行等场景,创新产品和服务。《意见》提出,构建完善的产业支撑体系,加强数智技术的研究突破与融合创新,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产业扶持政策,加大主体培育、核心技术攻关、公共服务等方面支持力度,强化数据安全治理监管等。

二、《办法》情况

《办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办、国办《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出台后,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印发实施的落实文件,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举措,对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繁荣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一)出台背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数据局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作出明确部署。2022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要求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近期,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鼓励各地依规开展授权运营,完善开发利用制度。二是公共数据数量巨大,治理相对规范,要素价值潜力大,开发利用公共数据是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抓手,对带动企业和个人数据规范使用和流通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三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公共数据向市场供给缺少规范机制,对市场需求“封闭不供”与“无序乱供”问题并存,数据要素市场各类主体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需求迫切,亟待通过建立规范机制,确保公共数据以市场化方式合法、有序流通。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29条。

第一章总则。提出坚持“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总体要求。明确数据主管部门会同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授权运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授权程序。明确“两级主体、分级授权”的运营模式。“两级主体”,是指运营主体承担授权运营平台建设、数据加工处理、开发利用管理等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开发主体依托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开发利用数据,形成产品向社会提供。“分级授权”是指省、设区市的人民政府授权本级数据主管部门试点确定本级运营主体,省数据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

第三章主体责任。明确运营主体作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分类分级规则要求,确保开发利用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建立合规监测机制,对开发主体进行运营管理和培育服务。开发主体承担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产品经营的主体责任,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开发利用和数据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四章数据运营。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建设坚持以省为主、省市共建原则,依托政务云部署,在授权运营域中建设运行。开发主体结合应用场景申请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形成数据产品、满足发布要求后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进行登记管理和交易,运营主体定期向数据主管部门报告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整体情况,保障数据合规高效运营。

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数据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运营主体加强合规监管,网信部门会同数据、公安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授权对象安全监督检查,实现对授权运营全过程的安全管控。

第六章附则。明确实施时限,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

(三)主要特点

总的考虑是:坚持需求导向和用户思维,以高效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海量公共数据以参考成本定价向开发主体提供,由开发主体加工成数据产品,通过市场赋能千行百业发展。具体有三大特点:一是全部整体授权。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数据主管部门供给本行业数据,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向运营主体供给数据,运营主体向各类开发主体集中提供可开发利用的公共数据资源,避免多头拿数,把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一次性以市场化、专业化方式向广大开发主体提供。“正门”一起打开,“旁门”“后门”关上,安全规范供数。二是统筹力度大。两级主体统筹,一级运营主体由政府授权数据主管部门试点确定,二级开发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广泛参与,也就是管住一级、放开二级、搞活数据市场。省市统筹,县(市、区)级不分散搞授权运营,由设区市统筹,省市统建运营系统平台,作为全省数据加工共用的唯一授权运营域,避免多头建设、多次对接。三是数据运营与交易联动。把授权运营放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大局中设计和推进,同步建设全省“一块交易所牌照、一套交易规则、一个交易系统”的数据交易所,规定公共数据产品全部进场交易,由市场定价,实现授权运营与产品交易无缝衔接,发挥市场决定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一体化数据市场。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实施方案和运营规范等配套文件,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广泛招引各类数据商,加快培育繁荣全省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同时,为了夯实数据根本,更好支撑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省政府同步部署开展了江苏省公共数据攻坚三年行动,抓好6大类23项重点任务落实,重点做好高价值数据归集,推进数据源头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夯实数据资源有效供给基础,确保“有数据可供、有海量数据可供、有高价值数据可供”。

最后,恳请各位新闻界朋友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省数据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多宣传、多监督、多提宝贵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凝聚力量,推动江苏数据事业高质量发展。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王万军先生。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记者朋友可以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一家媒体。

省广电总台记者:请问省数据局下一步在落实好《意见》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王万军(省数据局副局长):感谢您的提问。数据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形态,随着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不断演进转化,我们将持续观察,以更好地制定政策举措。就培育和发展数据产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认识:一是发展数据产业对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具有重要作用。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无论是培育新动能、还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要向数据要动力、要潜力,都需要加快数据产业发展。二是数据的“采”“存”“算”“管”“用”,迫切需要通过数据产业的赋能,以市场化的方式,实现数据技术创新、资源汇聚、应用赋能、流通交易。三是数据产业作为新兴产业,需要完善的产业政策体系予以支持,需要良好的产业生态予以保障。要制定针对性政策,培育壮大数据企业。

省数据局高度重视数据产业培育工作,在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基础上,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产业基础和政策研究,开展数据产业分类工作,形成具有江苏特色、反映全省全貌的数据产业分类指标,编制数据产业图谱,常态化开展数据产业的监测评估,及时全面监测数据产业发展运行情况。二是分类施策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经营主体,聚焦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和数据基础设施等6类企业,建立完善数据企业认定机制,建立数据企业库,重点监测创新力强、成长性好、特色鲜明的数据企业,加强跟踪服务,积极研究支持数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支持数据企业向综合型、平台化方向发展。三是逐步健全数据产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各数据交易场所建立健全包括路演、培训、沙龙等在内的公共服务,支持各地建立数据特色园区、数据产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载体,为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发展空间、战略规划,以及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深层服务。

新华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办法》对保障公共数据安全作出明确规定。请问,省数据局下一步对此有哪些重点打算?

王万军(省数据局副局长):谢谢您的提问。省政府高度重视授权运营工作。今年,省政府将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列入年度重点任务。我省公共数据资源丰富,已经归集了3000多亿条数据,基本建成省、市一体的数据资源体系,这些数据资源蕴藏着巨大要素价值。部分设区市先行试点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今年10月,省数据集团正式挂牌运营后,建成“一局一中心一集团”工作机制。可以说,已经具备全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条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把握好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把开发主体的招引和培育,作为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繁荣数据要素市场的关键,对开发主体实行“宽进严管、安全合规”的管理策略。一是指导和督促运营主体以繁荣数据产业生态为目标,按照市场化原则,不受地域、行业、所有制等限制,公平公开选择开发主体。支持引入深刻理解行业特征的数据资源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成为开发主体。二是支持各方创新重点领域和应用场景,推动行业领域公共数据资源供给,组织开展项目招引对接,吸引各地数据商。鼓励运营主体通过媒体宣传、数据产品交易推介会、数据产业招商引资大会、数据要素创新大赛等形式,吸引各类企业。三是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运营主体执行国家和省公共数据价格管理政策的相关要求,依据政府指导定价,按授权协议约定向开发主体收取合理费用,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开发主体合理倾斜。

另一方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要求,牢牢把握安全合规这条底线。一是落实“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原则,规定授权运营必须在特定平台中开展,在电子政务外网的公共数据授权域内建设系统平台,提供可信数据空间进行数据开发利用,保障数据“不可见”,开发出来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才可以“出域”对外提供,确保数据安全。二是压实运营主体和开发主体的安全合规主体责任。明确运营主体应严格防控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原始公共数据资源直接进入市场,不得超授权范围使用公共数据资源。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配套管理规范并监督开发主体遵守,对开发主体入驻、数据资源申请、开发利用和产品发布等进行合规审查,加强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合规使用管理。开发主体应严格落实在数据开发利用、数据产品经营中的合规安全主体责任,遵守授权协议相关约定。三是加强运营合规监管。网信部门和数据主管部门将分别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和运行管理机构,每年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和授权运营活动合规审查,确保其遵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规范数据开发利用行为。

我就回答这么多,谢谢。

扬子晚报记者:发展改革部门是价格管理的职能部门。请问在加强公共数据价格管理和数据要素价格监测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许伟(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公共数据定价,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数据二十条”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对构建公共数据价格形成机制等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下面,对公共数据价格管理、数据要素价格监测两个方面情况,分别作简要介绍。

规范公共数据价格管理,注重从三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注重发挥价格政策的调节作用。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研究提出构建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切实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提高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服务数据产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作用。认真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要求,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助力优化公共数据资源配置,不断扩大公共数据供给。三是注重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一方面,指导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有条件无偿使用,突出数据要素共享性、普惠性,合理降低经营主体获取数据的门槛。另一方面,对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确需收费的,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管理,努力降低社会用数成本。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正在研究建立公共数据价格形成机制。后续,我们将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会同省数据局认真研究,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规范数据要素价格监测,着重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部署落实数据要素价格监测报告制度。202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印发《数据要素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试行)》,我省苏州大数据交易所等5家数据交易所(运营机构)纳入全国数据要素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数量居全国之首(全国41家)。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将数据要素价格监测纳入全省价格监测任务,保障监测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全力推进数据要素价格监测工作试点。积极组织协调相关设区市做好数据要素价格监测系统对接和数据上报,对反映数据市场交易情况的数据要素产品名称、类型、价格等信息开展动态监测,探索构建我省数据要素价格监测体系。目前,苏州大数据交易所、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已完成与国家平台接口对接,常态化开展数据报送。

我就介绍这么多。借此机会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宣传报道。谢谢。

中国工业报记者:江苏近年来大力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工业企业数字化水平稳步提升,工业数据要素价值不断激活。请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一步将如何结合“1650”产业体系建设,进一步释放制造业领域数据价值?

池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感谢您的提问。数据作为数字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动力。近年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力推动工业领域数据要素赋能,出台《江苏省工业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培育大数据应用标杆,17个项目入选工业方向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入选数位居全国前列。持续推进国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也就是DCMM,提升企业数据治理能力,全省共计230家单位完成DCMM评估。此外,在工业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方面先行先试,开展工业数据空间、工业数据资产登记等试点工作。

接下来,我们将聚焦“1650”产业体系,编制并组织开展新一轮“智改数转网联”三年行动,推进工业数据要素赋能新型工业化。一是强化工业数据要素供给。持续推进DCMM贯标和企业首席数据官(CDO)试点,不断提升企业数据治理水平。持续推进工业数据要素登记、入表及工业数据空间建设试点,促进工业数据流通共享。二是强化工业大模型应用创新。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网联汽车等行业,推动龙头企业发挥数据、知识、场景等方面优势,与人工智能企业合作,面向制造业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行业大模型研发创新,引导建立数据“标注+训练”闭环机制,以数据要素驱动模型持续优化迭代,提高复杂任务处理水平,实现模型能力从面向单一任务到多任务、从特定场景到多场景跃升。三是优化产业服务生态。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机构共建行业数据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清洗、标注、溯源、质量评估等服务。构建工业语料库、数据集,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数据融通,探索基于大模型的智能数据标注和数据合成。持续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环省行”系列供需对接活动,进一步释放制造业领域数据价值。

制造业领域的数据价值释放,是探索性、创新性的工作,需要各方合力推进,希望媒体朋友们持续关注和大力支持,谢谢。

中国江苏网记者:发展数据产业,离不开科学技术引领支撑。请问省科技厅在推动数据领域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赵建国(省科技厅副厅长):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重要的创新要素,人工智能大模型、新材料创制、生物育种、基础科学研究等都离不开数据支撑。围绕培育壮大数据产业,提升数据技术创新能级,科技上主要强化三个支撑:一是强化数智技术项目支撑。“十四五”以来,省科技计划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隐私计算、数据安全等数智技术,已部署实施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项目300余项。比如人工智能领域,重点支持开展行业垂直大模型研发,汇聚和整理相关领域数据集和知识库。其中东南大学建立了芯片设计领域28亿词元高质量训练数据集,通过大模型对代码进行验证和优化,提高了EDA辅助设计效率;苏州实验室联合思必驰发布了首个针对化学科学的大模型(ChemDFM),基于1亿条分子式、1000万篇论文、1000多篇文献数据进行训练,实现了新物质分子式生成、合成路径预测,新物质成分验证等功能,体现了以数据驱动发现新规律、创造新知识的科研范式变革。二是强化科学数据研发支撑。江苏是科教大省,科学数据资源富集。2019年,我厅布局建设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目前已汇聚大型科研仪器2.8万台(套)、工程技术文献资源总量达194TB、农业种质资源保存实物总量超7.65万份。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整合集聚创新资源优势,支持苏州实验室等优势单位主持国家新材料大数据中心(主平台)建设,围绕材料研发、生产、认证、应用、服役全链条,加强数据共享与交换,不断提升多样化的科学数据开发利用能力。支持中科院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谋划建设省级工业数据中心,打破行业数据壁垒,形成行业数据标准与接口,为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强化数据产业平台支撑。聚焦算力网络和可信流通,推动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大科学装置建成并正式运行,构建国际首个网络内生安全试验场,为网络数据安全保驾护航。预研建设信息高铁综合试验基础设施,为“东数西算”国家枢纽节点提供跨域算力调度支撑。今年,我厅上线运行江苏数字科技平台,开辟了“大数据+大模型+大市场”全新路径,构建了科技政务、科技淘宝、揭榜挂帅三大功能平台,实现科技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科技数据开放共享。此外,我们出台支持民企参与重大科技创新12条措施和积极培育独角兽企业11条措施,持续优化高企认定服务。截至目前,全省数据服务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达140家。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推动科学数据有序开放共享,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重大项目等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互联互通,以科学数据支撑技术创新,培优育强数据科技领军企业,壮大数据产业规模,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贡献科技力量!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人民网记者:请问,在落实《意见》和《办法》的过程中,省数据集团具体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未来有哪些重点布局和具体举措?

徐彦武(省数据集团总经理):感谢您的提问。省委、省政府对省数据集团的定位是,我省数据要素整合的重要平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重要行业数据运营可靠第三方,省级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和运营主体。省数据集团,也是我省数据工作“一局一中心一集团”大协作格局中的重要一环。在我们正式挂牌满月之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办法》,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省数据集团将围绕这两个文件精神“搭平台、建生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夯实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基础,加快推进数据融合开发利用。省数据集团作为省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在“两级授权”模式下,着力搭建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体系,公平公开选择开发主体。目前,我们已经在金融、城市治理、低碳环保、医疗等领域摸排开发主体。下一步,集团将加快建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吸引国内各类优秀数据商到江苏来,加快开发形成以公共数据为基础、融合各类数据资源的高价值数据产品;同时,通过“数据要素×”大赛等活动,挖掘更多典型应用场景,培育一批优秀数据企业,为数据要素乘数效应的发挥提供更好支撑。

二是适度超前建设全省一体化的数据基础设施。省数据集团正在牵头全省算力调度平台建设工作,同时也在谋划和相关企业一道,在本地部署一定规模的高性能智算中心。我们还将联合各设区市加快构建全省统一布局、互联互通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为各类数据使用和流动提供开放、共享的可信环境。

三是积极引育大模型企业,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集团将结合我省产业特点,联合高校院所、头部基础大模型企业和链主企业,共同搭建大模型公共服务平台,构建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打造安全规范、标准统一的语料库和行业数据集,吸引各类垂直大模型开发主体到平台上来,加快行业大模型典型场景的落地应用。

四是通过产业基金运作,引入重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有潜力的初创企业,加快构建我省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健康可持续的数据产业生态。目前,我们正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框架下,推动组建省数据产业和平台经济基金,广泛吸引国有和社会资本参与。围绕数据采集汇聚、开发利用、流通交易、安全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业态,重点投向拥有关键数据、核心技术、典型场景的优质项目,持续培育经营主体,壮大产业规模。

省数据集团将根据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按照《意见》和《办法》的具体要求,以务实的行动、创新的思维和开放的姿态,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和数据产业蓬勃发展,不断集聚资源和人才。我们也期待与各界伙伴携手合作,共同探索数据产业的无限可能,共创数字经济美好未来。同时,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省数据集团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徐彦武总经理。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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