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椅子建議Blogs為REG FD是好的
星期六, 2006年11月11日一個月前,太陽CEO喬納森在他的blog張貼的Schwartz關於怎樣他訴請SEC為 闡明在公平的透露規則.
IR人知道, REG FD 被設計,以便有「物質」新聞的公司需要相等地和相當透露它,以便人或組織沒有好處(即,在信息能換)沒有的其他能發現同樣信息。 Schwartz抱怨REG FD要求他們做事的組合例如新聞發布或電話會議,當一個簡單的blog崗位也許足够了。
當然,起作用對2000年10月23日的章程,從未是清楚,當他們似乎基本上認為充分透露也許取決於方法,但沒有您必須做的套事。 換句話說,它不整個地清楚什麼樣的闡明可以被做,因為它似乎像問題有一點做與信息被發布的形式,但是否任何形式它is is容易接近和可能由足够的人看見。
SEC主席克里斯托弗・考克斯 通過建議反應了肯定, blogs可能是好的,如果他們清楚地是被看見和容易接近的,新聞把此變成一個「blog」問題,關於怎樣blogs可以為透露使用。
然而,那不是相當不錯,并且它不是什麼SEC表明了。 什麼他們基本上說是媒介不事關,衝擊。 在太陽情況下,喬納森Schwartz的blog由新聞廣泛讀-,并且因而,如果他做一個聲明,它將得到迅速地整理(這個故事!)。
如此,它有道理一個blog崗位從他(與其他透露方法的組合)是完全美好的。 然而,為 IR 沒人讀的人在一家股票公開上市公司與blog,它清楚地是充足的。 最後,這根本不是一個blog問題。 媒介與它無關-透露的仅可能是被注意和容易接近的對所有。

























